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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倡议书

发布时间:2021-10-14          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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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倡议书


全院职工:


       2021年创建省直精神文明单位,是我院党委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,是发展过程中必须持之以恒、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务,是全面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。如今,创建“省直文明单位”的号角已经吹响,让我们齐心协力,一同为创建“省直文明单位”出一份力,尽一份责任。为更好开展创建工作,现发出如下倡议:


       严以律己,参与文明创建。按照目标要求,通过文明创建活动,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养,营造积极向上风气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,整体提升我院文明程度。我们要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,发扬主人翁精神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细节做起,率先垂范,主动宣传文明新风,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,自觉形成“人人参与创建,个个为创建出力”的良好氛围,为创建“省直文明单位”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
       遵章守法,争做文明职工。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把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,自觉遵守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。说文明话、办文明事、做文明人、建文明单位,将道德规范、行为准则渗透到实际工作和点滴言行中,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单位氛围。


       爱岗敬业,热心公益服务。要充分发扬艰苦奋斗、团结拼搏、开拓进取的精神,争做爱岗敬业的标兵、干事创业的先锋、勇于奉献的模范。工作之外,要积极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和志愿公益服务,提高志愿服务能力,弘扬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的志愿精神,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。


       弘扬正气,文明新风有我。创建省文明单位,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,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,优秀职工要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,积极投入文明创建各项活动中。让我们携手并肩,举全院之力、聚全院之智,以实际行动共同谱写文明创建的乐章,为守护我院的荣誉而努力奋斗!